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2-31 15:00:31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洪门水电厂(以下简称“洪门电厂”)拟开展横峰县康德电力有限公司80%股权并购项目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经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2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横峰县康德电力有限公司80%股权并购项目立项,相关文件为2021年10月11日《关于并购横峰县康德电力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立项批复》(国家电投江西规划〔2021〕85号)。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按照《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洪门电厂在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中选择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三家评估机构进行询价,综合比较三家评估方案、人员安排和评估报价情况,最终选定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为本次评估项目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签署此次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师王丽丽、李俭具有资产评估师资质。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11月,通过询价、比选,选定评估机构。2021年12月1日评估机构进驻现场,开展资产评估现场工作,搜集申报权属等各项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及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访谈,确定资产基础法进行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12月1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五、项目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横峰县康德电力有限公司净资产0.00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0.04万元,评估减值0.04万元。
鉴于被评估单位为一家空壳投资公司,目前尚未执行管理职能,未开展经营工作,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均为0.00元,其目前及未来不会有实质经营业务,因此无收益法评估的基础,不适用收益法评估。结合本次评估目的,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结论,即评估基准日横峰县康德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为-0.04万元。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江西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联系人:彭琎
联系电话:0791-86877087
邮 箱:200808969@qq.com
计财部
2021年12月31日